近期,部分納稅人來函,請總局明確其轉讓小火電機組容量指標的行為,是否征收營業稅。
轉讓小火電機組容量指標是一種轉讓經濟權益的行為,按照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<營業稅稅目注釋(試行稿)>的通知(國稅發〔1993〕149號)的規定,目前尚不屬于“轉讓無形資產”稅目征稅范圍,因此,暫不能征收營業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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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《轉讓小火電機組容量指標營業稅問題的公告》的解讀
近期,部分納稅人來函,請總局明確其轉讓小火電機組容量指標的行為,是否征收營業稅。 相關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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